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客观评价近年来我省残疾人托养服务情况,不断总结经验、认真查找不足,进一步规范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省残联决定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方向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第三方评估
二、第三方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
2.从事过托养服务或相似服务内容的评估(如养老服务、托幼服务评估);
3.近三年机构(含法人)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第三方参与程序
(一)申请期限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6时前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机构应仔细阅读《吉林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评估方案》(见附件),提交《承接吉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工作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机构介绍、评估总体安排、评估进度打算、评估预算报价、参与评估人员简介等。标书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2.申请机构同时提供近期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三)报送要求
申请人提供《承接吉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评估工作申请书》原件、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在申请期限内报送省残联,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
四、确定第三方机构程序
省残联组织人员与第三方机构进行面谈商议,如果参与机构较多,将采取专家集中进行论证方式选定机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吉林省残联教育就业部
邮政编码:130041
联系人及电话: 刘岩 0431-82714547-8505
E-mail:jldpfzlb@163.com
附件:吉林省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评估方案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