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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变迁

发展阶段:夯实与拓展的十年
(1999-2008)

时间:2019-03-20 12:03:00 来源: 字体显示:  

(二)夯实基础、不断扩大和发展各项事业的十年

  1999—2008  年,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生状况不断改善的形势下,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残疾人工作,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特殊扶助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开始建立,初步搭建起保障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的制度框架。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和服务、就业、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残疾人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过上了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  参与社会生活,挑战极限,展示才华,诠释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涌现出了一大批自强模范。社会各界关心关爱残疾人,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捐赠款物等活动,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和谐。一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残疾人之家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国务院残工委和省政府残工委的表彰。

  1.夯实基础。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

    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省残联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批转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组通字〔1996〕2  号) 和中组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2002〕38 号)精神,积极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重视和支持, 及时掌握动态,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在 1999—2008 年期间,各市、州组织部门从各个部门选拔出素质高、经历丰富、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残联一把手。

     扎实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2004 年至 2006 年,围绕加强残联基层组织建设,全省全面启动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设立残疾人专职副主席。这项工作难度很大,主要是工作津贴不好落实。省残联下功夫培养推广长春市、白山市等一批示范典型, 探索了财政投入、就业保障金补贴和本级自筹等多种办法,突破了经费来源这一瓶颈,使 100 多名优秀残疾人代表走上了专职服务的岗位,成为一支最贴近残疾人、最富有活力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省残联高度重视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中国残联开展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和制定下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全省以县级为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整体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以县(市、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基础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全省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达标率 100%。

    健全和规范专门协会组织。

  省残联把专门协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县以上残联全部建立健全了五类专门协会。通过换届,选拔了有组织能力、有社会活动能力、文化程度较高、年富力强的优秀残疾人担任负责人,使专门协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推动志愿助残工作深入开展,组织全省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2)做好残疾人基本情况调查。

  在 1987 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后,经国务院批准,在卫生部、民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等部门领导和指导下,2006 年吉林省开展了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全省调查的样本量为 7.2 万人,涉及 22 个县(市、区),88 个乡(镇、街道),176 个村(居委)。实际调查结果为 25,375 户、76,408 人,入户见面 61,269 人,占调查总人数的 80.19%, 疑似残疾人检查率达到   100%。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残疾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为 7.03%,各类残疾人总数 193.1 万人。其中视力残疾 27.5 万人,听力残疾 43.3 万人,言语残疾 2.9 万人,肢体残疾 65.5 万人,智力残疾12.2 万人,精神残疾 13.7 万人,多重残疾 28 万人。

  (3)实现了残联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

  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稳步开展,年报、快报制度逐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启动。全省统一了残疾人就业信息管理软件,规范了就业服务业务流程,完善了就业工作资料采集、管理和发布,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各级残联计算机平台升级工作,全面实现网络对接。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年度残疾人状况监测和二代残疾人证发放为基础,建立了残疾人人口数据库,做到底数清、状况明。

  2.注重实效。

  (1)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政府残工委主导作用,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实行政府、社会、残联联动,先后策划出台了一系列切实维护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的文件,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各 级政府切实加强了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全局,列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省政府批准实施了为期五年的“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和为期三年的“吉林省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实施< 残疾人就业条例> 办法》《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试行)》《吉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吉林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01—2005)》等一系文件。特别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省残联抓住通化市的典型,主动向中残联汇报,引起了中残联高度重视,翌年经财政部同意在全国正式推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

  2003 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了为期五年的“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和为期三年的“吉林省自强就业助残行动”,这两个工程包括了助视、助听、助行、助学和助业五个重点项目,作为残疾人共同奔小康的重要措施来抓, 并确定每年从省级“慈善救助双日捐”经费中划拨 100 万元用于“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从省级再就业资金划拨 200 万用于“助残创业小额借款项目”,扶助下岗、失业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从 2004 年开始,结合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项目,省政府又批准实施了“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为广大农村残疾人排除了重大困难。三大扶贫工程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各项工作的开展,使广大贫困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十五”期间,省政府和省政府残工委相继召开了全省残疾人扶贫工 作按比例就业工作、康复工作、无障碍设施建设等专项会议和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会议,残工委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联合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 10 多件。特别是残工委主要部门,如卫生、民政、劳动、财政、教育、发改委和扶贫办等, 与残联联系密切,合作默契,积极支持配合残疾人工作。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将残疾人事业纳人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全省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卫生厅为完成“视觉第一光明扶贫行动”,每年都抽调技术骨干,组派医疗队下乡,在精防康复等重点工作上与残联全力配合。民政厅与残联共同研制扶残助残计划,在城镇贫困残疾人“低保”上做了大量工作,通过“福彩”和“双日捐”给予残疾人重点工程倾斜和支持。劳动厅与省残联共同部署、实施自强就业助残行动”,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大就业盘子中,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总结。教育厅重视残疾人

  特殊教育,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始终保持全国较高水平,并与残联共同实施了助学工程。财政厅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在残疾人就业、扶贫、康复、教育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其他相关部门也都立足本职紧密配合,为残疾人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通过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一系列重点项目、行动、工程,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

  1999—2008 年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更加有利,省残联通过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一系列项目、行动、工程,残疾人各项业务得到全面拓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省残联组织实施的一系列项目、行动、工程。康复方面有: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彭年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康复训练、缺肢者普及型假肢和矫形器安装;实施“长江新里程计划”,为缺肢者安装假肢;实施贫困重症精神病人医疗救助项目,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和住院治疗;实施“听力重建启聪行动”项目,开展    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为贫困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智力残疾儿童能力训练和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开展成年智力、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为残疾人供应用品用具,建立普及型假肢矫形器装配站。为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省残联开展了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的社区康复, 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建立基层康复训练员、家庭指导员队伍。还有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助行圆梦”康复救助项目和肢体残疾儿童畸形矫    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等达到了“康复一人解放一家”效果。教育方面有:“彩票公益金助学”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投入资金 1,812.2 万元,资助 13,989 名贫困残疾学生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帮助残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省助残奖学金项目。全省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188.3 万元,资助 12,566 名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完成学业,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比例达   100%。就业方面有: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全省共新增残疾人就业 63,008 人,培训残疾人 96,988 人(次),有 27,860 名残疾人得到资金扶持并就业。争取到政府出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了 4,098 名残疾人稳定就业。这项工程 2006 年获得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全民创业促就业” 系列活动创新奖。2007 年以打造“吉林妙手”盲人按摩品牌为目标开展了“盲人按摩妙手兴业”活动,2008 年,此项活动获得省政府“全民创业促就业创新奖”。

  (3)加强社区基础保障工作,将康复、劳动保障纳入社区建设。

  加强社区基础保障工作,完善社会化的服务体系,省残联将康复、劳动保障纳入社区建设。开展了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的社区康复,完善以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社区康复站为骨干、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的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建立基层康复训练员、家庭指导员队伍下发《社区康复站建设规范》、《社区康复协调员工作规范》,制作简便、经济的训练器具; 筛查康复对象,摸清康复需求,拟定训练方案,安排场所,传授方法,进行巡回指导;帮助残疾人树立健康的心理,增强自我康复意识,发挥残疾人的能动性和家庭的作用,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实用有效地开展训练。同时,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提升了残疾预防水平;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提高了全省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在这一个十年里,累计有 100 余万人(次) 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较上一个十年有了极大增长。

   我省各级残联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保障范围,并给予特别扶助。2004 年省民政厅制定的《关于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的指导意见》和2008    年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有重度残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无自理能力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纳入重点保障范围。重点保障户的各档要在全省年人均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上浮 30%—80%”。

  2007 年 1 月 27 日,上午 9 点 10 分,胡锦涛总书记来到了吉林市昌邑区兴华街道幸福社区,视察社区残疾人康复站,看望了社区残疾人,并表示国家将进一步完善社会劳动保障体系,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找到工作,使残疾人与健康人一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1)残疾人生存权得到切实保障。

  扶贫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级政府都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当地政府总体扶贫开发工作的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严格督促检查, 做到了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地进一步加大了“帮包带扶”工作力度,    积极开展“万人结对,扶贫解困”和“万户种养,共奔小康”活动,广泛 动员社会力量,深挖社会资源,通过给一点资金、给一件实物、授一技之长、给一个项目、给一次就业等等扶持贫困残疾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共扶持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约 25 万多人。精心组织落实康复扶贫工作,“十五”期间,全省累计争取康复扶贫贷款 1.62 亿元,通过安置和辐射带动扶持, 使近万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其中近三分之一走上致富道路。在总结通化市推广残疾人新居工程经验的基础上,2004、2005 年在全省 9 个市州的  40  个县(市)开展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两年完成危房改造 2,602 户,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 185%,共投入资金 4,702.41 万元,是国家补贴的十余倍,建筑面积达 148,012 平方米,使 3,904 名农村贫困残疾人直接受益。“十一五”期间,《吉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得到有效落实,扶持15   万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为近3.5   万户的3.9万名残疾人改善了住房条件,对近 10 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投入1,217 万元创办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 368 个,安置和辐射带动2 万余名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发放康复扶贫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 2.09 亿元, 使 1.2 万名残疾人受益。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参加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取得不同程度政策突破,全省 17.3 万城镇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18.5 万名残疾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第一批参加农村新型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的贫困残疾人平均参保率达到 70.6%。

  (2)就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十五”期间,各地紧密结合全省全民创业促进就业活动,积极采取措施,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省政府批转了省残联等 12 个部门《关于切实做好社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四部门印发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试行)》。从 2003 年起,经省政府批准,省残联、省劳动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宗旨、为期三年的“自强就业助残行动”。各地坚持以按比例就业为主导,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共新增 51,960 名残疾人就业,其中分散按比例就业 9,148 人,集中就业 17,477 人,个体就业 25,335 人,投入保障金 11,835 万元,共培训城镇残疾人57,742 人(次),完成“十五”计划的115%。投入保障金3,201 万元,扶持 13,228 名残疾人就业。使用再就业资金 1,184 万元,通过小额借款等形式,帮助 3,790 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新开发适合残疾人岗位 6,556 个。全省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 1,923 名,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310 名,分别完成任务的 160.3%、124%。加强了盲人按摩行业管理, 规范了盲人按摩保健按摩市场,形成比较完备的盲人按摩指导服务网络。

  2004年省残联被省政府授予“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在“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就业服务、教育培训、信息网络和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按比例为主导,集中安置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为辅助, 个体就业促进的残疾人就业格局进一步巩固,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小额贷款助残就业行动、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等就业工程深入推进,全省新增 5.1 万名残疾人就业,1.5 万名残疾人实现集中安置就业,4,098 名残疾人在公益性岗位稳定就业,共投入就业保障金 1.54 亿元,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16.4 万人(次),投入 1.08 亿元保障金和再就业资金,扶持 2.1 万名残疾人就业。围绕打造“吉林妙手”培训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 3,755 人(次),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创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3)康复工作取得新进展,残疾人康复成效显著。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召开了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省残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等共同组织实施了以“助视、助听、助行、助学”为主要内容的“吉林省互助关爱助残工程《(We help ,we  happy)》和重症精神病防治康复工程,带动了其它各项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十五”期间:一是聋儿康复: 全省康复训练聋儿2,237 名,730 名聋儿回归主流,入普率达到 32%。其中,机构训练 1,141 名,家庭训练 1,096 名,免费康复训练 103 名。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救助969 名,配戴“听力助残”助听器 870 台,完成计划任务的 135%。培训聋儿家长 2,820 人次,完成计划任务的 167%。达标语训部 20 个,建立聋儿社区家庭指导站 49 个,形成了以省聋儿康复中心为龙头,市、县级语训部(站)为骨干,聋儿家长指导部(站)为依托,家庭康复点为基础的具有我省特色的聋儿康复训练网络。二是视力残疾康复 : 全省各级白内障复明机构实施手术 58,680 例,脱盲率 95%,脱残率 85%以上,完成计划任务的 118%。重新确定了视觉第一扶贫治疗白内障定点医院 23 个,省组派2批“吉林光明扶贫行动”医疗队,共为贫困白内障盲人实施复明手术 20,000 例(其中,免费手术 6,000 例,补贴手术 14,000 例),人工晶体植入率达 95%。建立低视力门诊 63 个,定点眼镜店 25 个。省组派低视力小分队 3 批,为 3,895 名低视力残疾者配戴了助视器(其中,彩票公益金救助 400 例),完成计划任务的 111%。培训家长 1,219 人次,完成计划任务的 174%。在国家彩票公益金为我省配发 6 个市级低视力康复部的配镜箱的基础上又为3 个市级低视力康复部和省用品用具服务各配发6,000 元配镜验光设备。178 名低视力儿童少年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三是精防康复:8 个市州、39 个县(市、区)的 12 万精神病患者得到综合防治康复。其中,10,393 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连续两年得到救助(免费住院 831 人,免费服药 9,562 人),彩票公益金救助 1,500 人。“十五”期间,新增加的 20 个县(市、区)检出精神病人 69,360 人,检出率达到了6‰。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 100%,显好率达到 70%,肇事率下降 0.14%, 社会参与率达到 58%。四是用品用具供应服务 : 全省共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中心(示范站)18 个(其中省中心 1 个,市州、县(市、区)站 17 个),聘用了 60 名信息员,共为残疾人提供用品用具 104,059 件,

完成计划任务的 130%。建普及型假肢矫形器装配站 7 个(其中省级 1 个,市州级 6 个)。省组派 14 批小分队深入 9 个市州 60 个县(市)的装配点,筛查、取型和为截肢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 3,974 例。全省共为贫困缺肢者安装假肢 4,241 例(其中普及型壳式小腿假肢 1,321 例,骨骼式小腿假肢 1,979 例、大腿假肢 941 例),安装矫形器 3,449 例,完成计划任务的115%,装配能力每年达到了 800 例。五是康复训练与服务 : 肢体残疾人功能康复训练 2,367 名,有效率 92%;智力残疾儿童能力训练 1,727 名, 有效率达 80%;脑瘫儿童训练 562 名,有效率达 85%;分别完成计划任务的 125%、114.3%、148%。六是麻风畸残康复 : 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 43 例,占计划任务的 143%。装配防护用品、辅助用具 1,122 件,康复训练 128 人,占计划任务的 142%。为 297 名麻风畸残者建档立卡, 实行微机管理。

  “十一五”期间,互助关爱助残工程、重症贫困精神病人康复医疗救助项目、国家彩票公益金康复救助、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等重点康复项目取得积极成效,20 万名残疾人得到医疗救治与康复训练。残疾人社区康复快速发展,建立 2,341 个各级各类康复站(室),创建 11 个国家级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80 余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培训各类康复人才 1.3 万名,各级残联康复机构的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省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和村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残疾人康复工作公益宣传服务深入开展,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进一步提高。

  (4)特殊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发展权得到更多尊重。

  全省各级残联主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作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工作,残疾人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相结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全省特殊教育学校达到 45 所,在校残疾人学生 6,797 名。9 个地级市全部建成高中阶段特教学校(班),残疾人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出台《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将通过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纳入扶助范围。

  (5)文体生活丰富多彩。

  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以“文化下乡进社区”、“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等活动为依托,积极推进基层残疾人文化和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近 20 万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竞技比赛、康复训练、特奥社区活动等体育运动。特殊艺术人才在大型比赛和重大活动中展示风采,残疾人竞技体育成绩突出,全省建成残疾人体育训练场所800 余处、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16 个。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上夺得 27 金、30 银、36 铜,在北京残奥会上夺得一枚银牌,实现我省残奥会奖牌零的突破。

  (6)扶残助残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残疾人参与权得到积极维护。

  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省、市各大新闻媒体普遍开设残疾人专题、专栏和手语栏目,各大中城市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有效推进, 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成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与各大媒体紧密合作,设立残疾人专刊专版,播发专题片和优秀文章, 开展征文、展览、演出活动,表彰优秀残疾人和扶残助残模范。以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为载体,围绕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和重大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关爱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事业的热潮, 五年来社会各界共募集助残款物 1,665 万元。

  (7)法制建设和权益维护进一步加强。

  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残疾人维权机构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中国残联有关要求,加强同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2008 年初,在已成立组联维权部的基础上,单独设立维权部,我省残疾人维权各项工作步入新的发展轨道。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建立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根本,以省、市、县实施办法、优惠政策为配套,以乡、村扶助残疾人制度为延伸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2005   年,时任省政协副主席赵家志率领社会法制宗教委员会部分常委和委员及省劳动、民政、卫生、教育、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对吉林、松原两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视察。通过视察和专项检查,各项法规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劳动争议仲裁庭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2003年司法部、中国残联在我省命名了 25 个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为全国第

  二批“残疾人维权示范岗”。2005 年,省司法厅、省残联又联合命名 69 个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为省级“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2006年,为进一步拓展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部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省残联命名9 个市(州)劳动争议仲裁庭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通过几年的工作,各级、各类“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    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大量有益的工作,成绩显著。

责任编辑:吉大正元李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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