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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变迁

提升阶段:加强与提速的十年
(2009-2018)

时间:2019-03-20 12:02:00 来源: 字体显示:  

  (三)突破创新、加快事业发展的十年 

  2009—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决策部署,残疾人事业实现突破和加快发展的十年。前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吉林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全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建立起残疾人“两个体系”基本框架,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  复、教育、就业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涌现了一大批残疾人典型, 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后五年,以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为主线,牢固树立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实施“三个五”   战略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      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聚焦残疾人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新时期的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1.残疾人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残疾人事业取得新发展。

  2009—2018  年,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般性制度安排与特殊扶助相结合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和民生改善统筹推进,重点保障。省委将落实《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列为全面深化改革内容进行督查督办,将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全省脱贫攻坚计划统筹实施。省政府连续五年将残疾人康复、就业和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等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整体推进。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残疾人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巴音朝鲁、景俊海和曾任职吉林的蒋超良、刘国中等省领导同志多次对残疾人工作做出指示,出席相关活动。省人大颁布了《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吉林省无  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等规章文件。省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时制定出台“十三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就业、托养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文化体育、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等配套实施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十三五”残疾人事业规划纲要,为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省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扶残政策。各地党委政府也都将残疾人项目纳入民生实事制定了一系列惠残政策,收到了显著成效,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省人大组织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各级人大、政协也开展了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视察。全省县级以上人大和政协中, 有残疾人代表、委员 41 人,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委员 66 人,他们提出关于残疾人民生的建议全部按要求办结。各市州残联全部开通了 12385 残疾人服务热线。各县(市)普遍建立了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网上系统建成运行,健全了残疾人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的服务平台。

  2.积极健全兜底保障机制,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将残疾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点,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将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和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贫困残疾人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向多元化发展,残疾人总体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

  2010 年,吉林省加大了对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吉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评议办法(试行)》明确规定,  “对于家庭人均收入水平高于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其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成员,可在单独立户后申请低保。”全省各级残联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残疾人兜底保障工作,到 2017 年底,全省有 55 万人次得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0 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中 8.3 万名重度残疾人由财政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已有 9.3 万名残疾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32 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其中9.6 万残疾人享受到了高标准补助。省残联与31 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吉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会同省扶贫办召开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针对残疾人特点和我省实际,在采取“帮、包、带、扶”等有效扶助措施的同时,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 全面推进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等项目,扶持 35 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了生活状况,共计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1,003 万元,引导发放贷款额 1.5 亿元。新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 351 个,安置和辐射带动近 2 万名残疾人发展生产,被扶持残疾人人均增收 3,200 余元,有效地帮扶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摆脱贫困。通过实施“阳光安居工程”,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阳光安居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为 6,300 户贫困残疾人户实施了危房改造。全面启动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支持贫困县建设康复机构和基层康复站33 个,使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因病致(返)贫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比例分别达到  71.76%  和  72.41%;各地为  5.4万人(次)的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为 7 万人(次)残疾人发放了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截至 2018 年,全省已帮助 7.1 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

  3.全面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残疾人民生状况持续改善。

  全省各级残联通过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建立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服务残疾人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省已筛查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 54 万名。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目标 ,全面启动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大力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面,残疾人获得感不断增强。一是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将“加强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列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将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供专业康复需求评估、优先保障其接受 32 项基本康复服务列入部门脱贫攻坚方案。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省残联、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吉林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残疾人签约家庭医生自付费部分给予补贴。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较国家文件和以往救助项目有所突破,取消了对残疾儿童家庭条件的限制,设立了 14 项救助项目,其中有 5 项提高救助标准、3 项延长救助年龄、1 项由一次性救助调为适龄范围内持续救助,并趁热打铁率全国之先出台了本省实施细则,各市(州)、县(市)全部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满足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提供了制度性保障。二是持续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省政府连续五年将残疾人康复的有关项目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动。“十二五”时期,共为159.5 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十三五”期间,至2018   年底,全省为3.08万名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3.18 万名因病致(返)贫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给予了优先保障;全年为21.7 万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服务覆盖率达81.2% 以上, 提前实现 2020 年奋斗目标。三是不断创新康复服务新模式。2010 年起, 省残联以农村为重点,以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先后在全省 9 个县(市)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组织实施了 2 批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过 4 年的努力,在各试点单位初步确立了包含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康复服务网络的服务体系,有效的扩大了农村康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了服务质量。“十三五”期间,我省承担中国残联多项试点先行任务: 各地围绕试点要求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经验,多次在国、省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四是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与省聋儿康复中心共同成为全省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全省依托 2 个省级中心及吉林大学、北华大学孤独症康复教育中心作为中国残联人才培训基地的优势,借助世界宣明会、香港复康会、CBM 项目等国际康复机构,引进先进的国际康复理念进行了广泛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级各类康复技术及管理人员培训班 757 期,培训人才 8675 人次。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 9246 人,累计培训 3 万余人次。成立了省残疾人康复协会,通过委托第三方评审的方式确认定点康复机构,进一步规范机构的康复服务, 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五是进一步推进残疾预防和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残疾人康复、关注残疾预防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全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   年)》、《吉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 年 )》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提供了政策支撑。全面实施了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积极推动了残疾人学前教育和高中段及以上教育发展,初步建立了涵盖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 41 所,基本实现了人口在 30 万以上、残疾儿童少年相对较多的县市都有 1 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 47 所,在校生 5,403 人。“十二五” 期间,通过落实“国家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投入资金 429 万元,资助了 1,890 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省残联与省财政厅共同修订了《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各级残联“十二五”期间,共发放扶残助学金  4,286 万元,资助 1.2 万人 ( 次 ) 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学历教育。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积极推动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相关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和开展残疾人远程教育。2015 年成立了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已开设了 5 个专业,各级残联选送的 277 名残疾学生在校接受免费教育。同时开展面向全省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中高级残疾人技术人才。

  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创业。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就业保护政策,出台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2013年新增公益性岗位配备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 2014 年全省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就业保护性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开展“城镇残疾人就业工程”、“万名残疾人就业工  程”等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十二五”期间,共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 亿元,用于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全省共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 4.9 万名, 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达到 30 万人。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实施了以提高残疾人实用技能为手段,以帮助和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目标的“千家万户巧手工程”、以促进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为目的的农村残疾人“带传培训工程”及“盲人按摩妙手兴业活动”。省就业联席会议连续几 年将“带传培训工程”纳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系列活动之中,统筹安排,  积极推进。“千家万户巧手工程”从扶持城乡残疾人就业实训基地入手,    突出地域资源特色,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从事的手工制作、工艺美术品等职业技能项目,帮助贫困残疾人实现转移就业,从而脱贫致富,此项工程被省直机关党工委授予建功“十二五”突出业绩奖。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    技能培训,共培训残疾人 24.9 万人(次)。全面开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细则》、《吉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确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机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累计投入资金 1,000 多万元,用于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了中国残联省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验收。全省残疾人就业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系统建设进展顺利,大部分市(州)与省实现了互联。通过资金扶持、政策扶助和项目带动,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省各级残联为 5.7 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4 万人,城镇残疾人就业总数达到15.9 万人,农村30 万残疾人稳定就业,

  开发专门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 2,118 个,推动党政机关首次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参加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三名。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残联系统职业院校首届学生技能竞赛,均获得团体总分第四名,获得全国优秀组织奖。在第九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第六届全球残疾青少年IT 挑战赛上, 我省 4 名选手代表中国参赛,其中有 2 名选手获得国际铜牌和小组第一的好成绩,向全社会展示了残疾人敬业钻研的精神风貌和娴熟精湛的职业技能。连续 7 年借助东北亚博览会平台,开展全省残疾人优秀作品(产品) 展示(展销)活动,各地残联选送精美产品参展,广受欢迎,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时任省长刘国中到东北亚博览会展区看望鼓励参展残疾人,进一步激发了残疾人创业就业热情。开通了全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 帮助 218 家残疾人厂商免费开通网店,辐射带动 2,000 名残疾人创业就业,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到吉林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各地残联积极扶持盲人就业创业,开展了妙手讲师团下基层行动,创建了“残联机构组织,盲人 自主培训,推动就业脱贫”的盲人工作吉林新模式。各地残联积极培育和 扶持残疾人就业基地,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和增收。

  各级残联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宣传融入党委宣传工作大局,策划主题宣传活动,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多次对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进行宣传报道。省残联网站连续多年在中国残联和省政府网站评选中名列前茅。召开了吉林省第三次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开展“吉林好人• 自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2 名残疾人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百名向善向上好青年”,1 名残疾人被评为吉林省十大杰出青年和吉林好人标兵,4 名残疾人被评为感动吉林年度人物。面向基层残疾人兄弟姐妹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党的政策理论走进基层、走进残疾人心中。多次组织优秀残疾人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各市(州) 巡回演讲,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赢得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尊重。

  大力开展助残慈善事业,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十二五”期间,累计筹集款物折合人民币 5,600 万元,与各地残联合作实施助残公益项目 40 项,5 万人(次)以上残疾人受益。完成了“爱心轮椅• 助行行动”、“阳光伴我行”、“集善名门儿童轮椅”等大型项目,约为10,390名成年肢体残疾人及 207 名残疾儿童配发轮椅。覆盖全省城乡的志愿者助残网络进一步形成,全省登记注册的助残社会组织达到 60 家,登记注册助残志愿者达到 18.2 万人,在省文明办、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的全省志愿服务评比表彰工作中,经省残联推荐,共有 157 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者,49 个组织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3 个助残项目被评为全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主干道及市区级商业街、步行街等人行道,普遍设置了盲道、提示盲道,坡化改造率达到 70% 以上。全省有 8 个市级城市、40 个县级城市公交车安装了语音报站装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为 8,400 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 1 万户残疾人家庭安装了淋浴热水器和浴霸。在全省68个县(市、区)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4,000 余户残疾人家庭受益。2015 年,省残联与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开发了“沐浴阳光——免费为贫困肢体残疾人和盲人安装热水器等洗浴设施”  的慈善项目,共投入资金 400 万元,4,000 户贫困肢残人和盲人家庭得到捐赠。省残联网站增设了“视觉辅助”和“语音辅助”的无障碍浏览功能,省、市两级电视台普遍在新闻类栏目中加配手语翻译,非直播节目均加配字幕。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加强对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制定出台《吉林省残联培育“四自”精神 打造“追梦”文化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计划(2016—2020  年)》《吉林省支持残疾人文化创业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化惠残政策文件。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 • 阅读有我”等常态化文化活动,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地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十二五”期间,新建残疾人文化活动示范点 100 个。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全部建立盲人图书阅览室。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残疾人文联,并荣获“2015 年度吉林省优秀文艺志愿服务组织”。成立吉林省残联阅读分会。举办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艺术汇演,积极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取得了历史上最好成绩,获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6个,三等奖 4 个,优秀奖 1 个。在第八届全国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评选中也取得了优异成绩。全省建立 20 个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点,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文化进社区、百家图书馆等文化助残活动百余场。2017 年 5 月,成功举办“追梦杯”第五届吉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选拔赛,并在同年 8  月举行的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东部片区)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全省建立 16 个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607 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1500 名,同时, 结合全面健身计划,将体育健身与康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特教学校、基层社区等多方面的资源,积极推动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深入开展。积极筹备成立吉林省残疾人体育协会,为开展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提供组织保证。积极参加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的残疾人体育事业。“十二五”期间,我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残疾人   体育赛事,获得 94 金、84 银、81 铜的好成绩,在 2012 年伦敦残奥会上取得 1 枚金牌,实现了我省残奥会金牌零的突破。2017 年,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时任省长刘国中、省委副书记高广滨、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王梅梅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大力发展残疾人冰雪运动项目,聋人冰壶队在全国比赛取得好成绩。聋人滑雪运动员在第 18 届冬季听障奥运会上获得两枚铜牌,实现了中国残疾运动员在冬季项目上奖牌零的突破,为备战北京冬残奥会打下基础。组织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员参加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共获得 65 块金牌、197 块奖牌, 残疾人运动员奖励标准也得到大幅提高。

  5.不断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残疾人组织建设上了新台阶。

  在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党对残联组织的领导, 坚持将党的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引领残疾人事业的新发展。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实施“强基建功六个一”工程,不断改进工    作作风,提高了残疾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两次接受省委专项巡视工作, 推动了残联系统党的建设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基础管理制度、决策执行程序、资金财务管理和项目监管机制。各级残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残联组织改革,紧紧围绕增强残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的要求,在把正方向、优化职能、提升能力、健全机制、增强活力、紧接地气上下功夫。省、市、县残联机关配备了 58 名残疾人干部,省残联安排优秀残疾人到机关挂职, 残联组织代表性得到增强。加强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支持专门协会发挥作用,切实成为本类残疾人的“利益代言人、服务组织者、权利 维护者”。推动落实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加大对专职委员培训力度。在各级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下,开展了全省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的实名制专项调查,连续两年开展动态更新,实名制获取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动态信息,为推动残疾人事业科学决策和加强残疾人服务大数据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吉林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连续五年排名全国前三位。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截止 2018 年末,全省持证残疾人达到 84.6 万人,办证率达到 43.8%。建成了吉林省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残疾人工作业务综合应用系统,与省政府政务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数据系统对接, 积极推进为残疾人服务“只跑一次”改革。

  推动建立了中央和省财政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投入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一般公共预算和彩票公益金投入规模逐年增加,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领域不断拓宽。坚持科学民主集体决策,按因素法分配资源并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向残疾儿童救助、残疾人托养、无障碍家改等迫切需求调整,为促进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积极推动残疾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以长春、吉林两市为先行吸引和调动社会助残组织和机构参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残疾人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十二五”以来,全省新增中央补助投资残疾人托养和康复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18 个,并对市县残疾人服务机构设备购置给予补助,着力改善基层残疾人服务条件。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楼投入使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填补了我省综合性、专业化残疾人服务机构空白。吉林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成立,整合资源一举解决了办学场所,并完成了校园基础设施无障碍改造,新建综合实训楼于 2018 年竣工投入使用。吉林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十三五规划纲要。全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加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各方面部署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深化整改成效。切实加强全省残联系统项目资金管理,“十三五”以来以省对市县残疾人事业 专项资金检查全覆盖为目标,会同第三方已对 32 个市县进行了 47 次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汇编了《吉林省残联内部控制手册》, 印发了《吉林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项目资金监管问效工作的意见》,推进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财会人员队伍培训,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全省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

  6.残疾人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22 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2013 年 5 月 30 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 257 号)、《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吉政发〔2011〕28 号)、《吉林省贯彻落实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2011—2020  年)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41 号)和《推进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13—2015 年)分工方案》(吉政办明电〔2013〕39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吉林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吉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2009 年省残联会同八个部门共同制定了《吉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推进计划(2010—2012   年)》及配套措施。与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吉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等扶残政策。

  2010 年,按照中国残联等七部委《关于切实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残联积极协调相关厅局,立足于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本着“积极协调,明确责任;完善设施,便利服务;加强指导, 有序推进;注重培训,守法驾驶”的工作原则,有序推进残疾人驾驶汽车 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十二五期间,我省有 8 个驾校开展了残疾人驾驶员培训业务,有 1000 人考取了 C2、C5 车型驾驶证,真正实现了我省残疾人的驾车梦想。

  7.建立了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残疾预防机制。

  全省初步建立起以省妇幼保健院筛查中心为龙头、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支撑、以助产机构为基础的适合我省特点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全省共有 1 所省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和 7 所筛查分中心。1 所省级听力诊治中心及 4 所听力诊治分中心,各级中心着重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培训。实施各类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苯丙酮 尿症筛查工作,从 2011 年开始,将卫生筛查出来的听力障碍儿童列为残联的免费干预和康复对象。2013 年开始,连续五年对省内贫困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实施救助,每个患儿每年补助 1 万元。2015 年启动了对于新农合参保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实施一定比例的报销政策。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开展“预防残疾共享和谐”残疾预防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多部门联合举办了“预防残疾、发展康复、共享和谐”吉 林省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竞赛,以及吉林省“亮达杯”残疾人康复知识与技能竞赛,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残疾预防意识。

责任编辑:吉大正元李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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