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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残疾人就业促进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04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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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19年全省残疾人就业促进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扩大残疾人就业总量,提高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确保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体系。

  ——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以上,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7000

  ——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亿元以上,用于培训残疾人和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

  1.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面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深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定向招录(聘)残疾人。推进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线上审核试点和系统应用推广。制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补贴和奖励办法,提高用人单位的积极性。

  2.进一步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修订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推动各地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好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我省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积极联系、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项目,支持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发展。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

  3.多渠道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我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入力度,为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启动创建“吉林e手”残疾人电商人才培育品牌,对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提供电子商务基础、就业创业理念、就业创业技能、政策法规等实训,指导对接各部门政策措施,创造就业创业条件,营造网上创业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种形式扶持残疾人就近就便在社区和居家就业。继续实施“盲人按摩 妙手兴业”活动,积极搭建盲人按摩服务平台,拓宽盲人按摩人员就业渠道,提高盲人就业竞争力。

  4.大力帮扶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协调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助盲就业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实施贫困残疾人产业扶持项目、电商助残扶贫行动、贫困残疾妇女就业脱贫行动、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青壮年残疾文盲扫盲等助残脱贫项目,在100个村建立残疾人电商扶贫服务平台,为10000名以上贫困残疾人发放生产资料,为500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600名以上贫困残疾妇女通过手工制作脱贫增收。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

  1.充分利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全面了解掌握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职业技能状况和培训需求,为开展技能培训提供精准数据支持。

  2.继续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针对残疾人就业培训需求和就业市场情况,统筹利用职业院校、特殊教育院校、网络创业培训机构、职业培训基地和企业等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配合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3.继续实施“盲人按摩 妙手兴业”活动、“妙手讲师下基层”活动。加强实名制录入、管理和应用,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及时规范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非遗项目培训等特色培训。组队参加2019年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力争让我省的优势项目有新突破,老项目有新发展,新项目上水平。

  (三)强化就业服务,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

  1.继续组织实施“吉林省残疾人精准就业服务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精准掌握供求信息,有针对性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满足各类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需求。依托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2.持续开展2019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深入残疾人家庭开展走访调查,全面摸清困难残疾人员底数、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根据不同需求,精准施策。要广泛征集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畅通岗位信息发布渠道,让残疾人员不出家门就近就地查阅信息,实现就业。

  3.继续做好2019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逐一摸清每一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求职需求,提前介入、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开展一对一的就业创业服务。根据本地区就业新情况新特点和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保补贴、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

  4.借助东北亚博览会继续举办全省残疾人作品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队参加第三届全国展能节活动;持续加强“互联网+残疾人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搭建残疾人产品展销服务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5.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季度、年度通报制度及目标责任制度,推动实名制统计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状况和培训信息数据应录尽录。

  三、进度安排

  (一)20193月末,各地完成本地实施方案的制定、上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201911月末,全面完成年度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

  (三)201912月末,对全省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残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制度完善、政策落实、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抓好工作推进。

  各地要依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量化任务指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要在3月末完成本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6月末和9月末至少完成省下达任务指标的40%80%,并在12月末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要将具体工作情况形成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并分别于615日和1227日前上报省残联。

  (三)强化调研指导。

      各地区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工作的指导、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残联对各地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实行按月调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并会同省人社厅适时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及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10.17全国扶贫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加大就业优惠政策和工作中涌现的优秀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助残就业典型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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