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残联:
经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研究,定于9月16日至9月18日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10年9月16-18日。
9月16日下午12:00-17:00报到,19:00-21:00竞赛预备会和相关抽签会议;9月17日全天竞赛;9月18日8:30-9:30颁奖仪式及闭幕式,9:30以后撤离。
(二)报到地点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
地址: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电话:0431-48606183
二、竞赛项目
设置竞赛项目七大类,十九项。
(一)计算机类:(五项)
1、计算机组装(代码1001);2、计算机程序(代码1002);3、www网页设计(代码1003);4、英文排版(代码1004);5、CAD机械(代码1005)。
(二)服装类:(三项)
6、男服制作(代码2001);7、女服制作(代码2002);8、服装裁剪(代码2003)。
(三)工艺美术类:(四项)
9、海报设计(代码3001);10、室内摄影(代码3002);11、封面摄影(代码3003);12、剪纸(代码3004)。
(四)手工制作类:(二项)
13、结形花边(代码4001);14、刺绣(代码4002)。
(五)美容美发类(一项)
15、美发(代码5001)。
(六)盲人(二项)
16、保健按摩(代码6001);17、盲人计算机(代码6002)。
(七)其他(二项)
18、电子装配与测试(代码7001);19、刀画(代码7002)。
三、报名条件
年龄在16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伤残情况稳定,生活能基本自理,本省户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通过各地竞赛选拔的残疾人选手可报名参赛。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5日。
四、组织参赛及费用
以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长白山管委会独立组队参赛。
各代表队每个参赛项目最多报2名选手参赛,每个参赛队总人数最多为45人(其中,选手38人,领队1人、手语翻译1人、工作人员及陪护5人)。
各参赛队需缴纳参赛会议费。参赛会议费按人收取,标准为500元/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为1000元/人。
参赛费用由各参赛队统一承担,并需在9月1日前,汇至:
账 号:07 105 160 110 152 0000 3978
开户 行:长春市双阳区农村信用社金鹿分社
开户名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有限公司
参赛费用缴纳后,各地要将转账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竞赛组委会。
五、参赛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届竞赛的报名和组队参赛等工作。原则上,各参赛队参赛的项目不少于10项或参赛残疾人选手不少于10人,没有举办竞赛的地区,不得报名参赛。各参赛队的领队由各市、州残联主管领导担任。
(二)各地要组织选手阅读《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规则》。各竞赛项目的用品、工具及相关要求,均按竞赛规则办理。在竞赛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参赛选手自带软件和工具的,须在报名汇总表备注栏注明。参加结形花边、剪纸的选手参赛时需带一件本人作品或作品照片。
(三)各地需要在竞赛手册中刊登的宣传彩页,按照《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宣传工作的通知》(吉残赛组〔2010〕4号),最迟于8月15日前报送。
(四)各地要加强对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进行赛前教育,服从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各代表队应统一着装参赛。
(五)各地要组织认真填写《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和《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各1份,连同选手照片3张、身份证及残疾证(二代)复印件各3份,最晚于8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报竞赛组委会。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且本次参加同一职业工种竞赛项目的选手,另需提交本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复印件3份。参赛人员名单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坐轮椅、陪护人员、盲人选手和有特殊情况的选手,要在汇总表中注明。
报名表及选手相关参赛材料邮送至:
吉林省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注明竞赛组委会收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1053号,邮编:130042。
联系人:车 蕾 0431-88741726 18943130880
王静波 0431-88741474 13756678531
传 真:0431-88751629、88751631特此通知。
附
一、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二、吉林省第四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