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测市(州)、县(市、区)残联:
按照《2011年度新一轮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方案》要求,经省残联同意,决定自2011年12月8日起,开展2011年吉林省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省级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1年12月8日至22日,具体日程见附表。
二、验收地点
长春市百菊大厦(长春市建设街65号,在火车站乘坐 325路或 262, 245路, 在百菊大厦站下车)。
三、参加验收人员
1、市(州)残联监测工作负责人或医师组长1人;
2、县(市、区)残联监测员2人;
四、验收要求
(一)验收需要上报资料有12项,包括:
1、各地监测领导机构成立文件;
2、新一轮监测工作医师组人员登记表(仅限市、州上报);
3、医生上站(入户)通知单,3连单全部需要有医师组专家签字(仅限市、州上报);
4、新增残疾人登记表(在谁手中谁上报,但需要市州确认);
5、2011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现场工作统计表;
6、住户底册筛查记录表;
7、残疾人监测名录底册;
8、监测小区图;
9、2011年度监测问卷(成人卷、儿童卷,需和上报资料的数目一致);
10、各地监测工作全面总结;
11、交接单;
12、东北农村问卷。
(二)验收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将按照《2011年度新一轮残疾人就状况监测工作考核办法》,从领导重视程度(25分)、严格执行监测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监测工作(10分)、筛查和检查(10分)、监测问卷质量(40分)和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文件和资料(15分)等五方面进行评定;
2、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指定人员参加省级验收,不得出现未参加监测工作人员代为验收的情况,否则前两项不得分;
3、各地在参加省级验收时候,务必按照要求交齐上述资料,资料提交不完整将视情况扣分;
4、各地参加验收前,请认真阅读《工作手册》第八和第九部分,做到高度重视、心中有数、准备充分;
5、做好验收工作相关物品准备(如计算器、中性笔、壁纸刀、橡皮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尉
验收电话:0431-86138107
吉林省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2011年新一轮全省残疾人状况监测
省级验收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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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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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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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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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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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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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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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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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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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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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二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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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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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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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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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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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九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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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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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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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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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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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
资料复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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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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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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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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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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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龙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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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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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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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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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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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蛟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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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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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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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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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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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
资料复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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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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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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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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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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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公主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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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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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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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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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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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二道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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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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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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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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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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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复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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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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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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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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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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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抚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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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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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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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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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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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乾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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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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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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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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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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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复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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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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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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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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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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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北区、大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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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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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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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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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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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安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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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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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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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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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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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复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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