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残联关于开展2026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和《关于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2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税务机关将于8月1日至10月31日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2025年安排有残疾人就业且还未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用人单位掌握好时间节点,避免因错过申报时间而影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8月10日
微信
微博
想留言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免责声明
Copyright(C) 2003-2020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
邮编:130040
网站管理:吉林省残疾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