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对2025年及以前确定的部分省级残疾人自助互助之家(原“省级残疾人自助互助基地”)继续给予资金补助,现予以公示。
中途失明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之家:长春红星医院、吉林省盲人协会;
中途失聪者自助康复服务之家:省聋儿语言听力康复中心;
脊髓损伤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之家: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辽源康复医院、吉林市肢残人协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残疾人辅助器具管理站、梅河口市中医院;
成年智力障碍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之家:长春市九台区善满家园智障人康复托养中心、四平阳光天使特殊教育培训中心、通化市心语残疾人庇护中心;
稳定期精神障碍者自助互助康复服务之家: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康林心理医院、白山市康宁医院、延边脑科医院、梅河口天宝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至17日
意见反馈单位: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
监督电话:0431-82714548-8303
联系人:高卫杰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