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残疾人家庭的实际困难,帮助考取本科、大专、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顺利进入各院校学习,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精神,促进其更好的就业和参与社会生活,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日,靖宇县残联组织分管领导和教育就业部工作人员来到靖宇一中、那尔轰中学、靖宇县职业高中等场所,宣传讲解国家扶残助学政策,收到较好效果。
主要宣传以下事项:一是申报对象范围。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二是申报条件。残疾学生申报需要靖宇户籍、持有效残疾证、被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残疾人子女申请助学金条件除父母必需持有《吉林省城市居民低保证》或《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外,其他和残疾学生条件一样。三是资助标准。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的标准;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予以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5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等等。
通过宣传,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对该政策悉知,真正把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播撒到每一个残疾人的心坎上。